1.事项编码
12
2.事项名称
因公赴港澳三月一次签注审核
3.办事对象
党政机关、企业
4.办事依据
根据广东省港澳办相关文件规定
5.办理条件
符合党政干部、企业因公出境的相关要求
6.办理程序
窗口受理——>审核材料——>审批材料——>呈报省港澳办办理——>发证
7.业务权责运行流程
窗口工作人员受理---->科室审查--->科长审核--->分管领导审批--->市领导审批---->窗口办理
8.所需材料
1)申办单位的报批函件
2)《韶关市因公出国(赴港澳)任务批件》一式五份
3)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
4 )身份证复印件
5 )办新证需填因公往来港澳事项登记卡及3张照片
6 )首次申办多次签注人员,需填写申办人员情况表和单位情况表
7)外地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、暂住证、企业人员聘书、企业提供担保函
8)企业营业执照、机构代码、税务证明
9)运输车队司机还需提供两地驾驶证、公安厅驾驶批准通知书书、车队司机名单、上次任务批件、外经贸厅批复、通知
9.受理部门
韶关市外事侨务局签证科
10.受理地点
韶关市芙蓉新区芙蓉园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
11.联系电话
0751-8891990
12.受理时间
(1)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—12:30
下午2:00—5:00
(2)法定节假日不办理
13.办理期限
申请材料齐全、审批完结即办理
14.收费标准及依据
(1)收费标准:代办费250元;
(2)收费依据:粤价函【2001】41号、韶市价【2002】117号。
15.办理结果
发放因公通行证
16.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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